9月2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汽车消费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取消小客车限购。
据了解,《措施》共11条,从优化调整机动车限购管理、支持新能源车发展、鼓励个人综合消费等三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措施。《措施》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2025年底前全市推广实施。
在优化调整机动车限购管理方面,《措施》提出:一是按照总量调控、比例管理和适时适度扩大政策适用范围的原则,有序放宽北京号牌新增车辆摇号指标数量限制,由现行每月6万个调整为每年12万个;二是将原定于2020年实施的京籍无车家庭增购一辆家用小客车不受指标和资格条件限制的便民举措延长至2023年底。三是优化非京籍人员参与摇号的方式方法。四是逐步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在线化,便利群众办理转移登记业务。
此外,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新能源车购置税减免、停车收费优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问题,《措施》也分别作出规定。
在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领域,《措施》明确,对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纯电动车,继续免征车辆购置税;对电池、电机等关键零部件企业生产的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新能源汽车,免征增值税;自2023年起,对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购买新能源货车、专用车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运输用车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同时,加大政府采购和对公共机构采购力度,推动落实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税费优惠政策。
在鼓励个人综合消费领域,《措施》指出,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十城千辆”工程推荐车型(包括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的,给予每辆车2万元的综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