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利润,怎么会缴纳几十块钱的所得税呢?这是怎么回事?

这个题确实需要普及一下。借这个问答,我们重点说说会计利润与“纳税利润”的差别。

公司没有利润,怎么会缴纳几十块钱的所得税呢?这是怎么回事?

一、税前利润的概念

税前利润根据口径的不同,可以归纳总结为会计利润和“纳税利润”(教科书没有这样的称呼)两种。

会计利润,顾名思义就是依据会计核算的原则,归集计算得出的税前利润。

“纳税利润”,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依据税法和征收条例做纳税调增调减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一个是标准数据,一个是遵照一定原则“改动”标准数据后的数据,通常二者不相等(没有纳税调整事项的,二者相等)。

二、虽无利润,因为有差异,所以要上税

上述概念的分析,是会计利润与“纳税利润”差异的理论基础。会计核算没有利润,然而“纳税利润”大于0,所以要上税。

多话不讲,举个例子:J公司2xx9年会计利润是0(有可能是亏损),财务人员没有考虑到纳税调整事项。其中2xx9年6月因一般性**事项被罚款1000元,全年没有预缴税款。2xx0年3月份对2xx9年的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

解析:会计核算的罚款1000元,已在税前扣除,但税法规定行政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纳税利润”从0元调增为1000元,小微企业所得税实际征收率为5%。

1000*5%=50元。

三、综述

会计核算的税前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大概率不相等。这种差异客观存在,主观上有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两种。

纳税调整事项比较多,本文只选择了其中一条,旨在让大家更容易理解和消化。

本文主要分析纳税调整,没有展开分析账务差错等事项,可另文再论。谢谢大家!

因为企业所得税不是直接以利润乘以所得税率计算出来的,而是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根据税法的规定作纳税调整,以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税乘以税率计算出来的,所以才会造成没有利润也会缴纳几十块钱的所得税。

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时,依据的是企业会计准则,所以咱们平时说的利润是会计上的利润;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依据的是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需要按税法的规定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进行纳税调整。调整的结果是有可能比利润大,也有可能比利润小。

比如,企业有罚款支出10万元,这10万元会计上减少利润了,但税法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以这10万元就要调回来,增加应纳税所得税10万元。

再比如,企业当年盈利100万元,其中购买国债到期利息收入20万元,这20万元按规定免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就应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在没有其他调整因素的情况下,当年虽然盈利100万元,但只需要按80万元计算应纳税款。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金额-纳税调整减少金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金额。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公司没有利润,怎么会缴纳几十块钱的所得税呢?这是怎么回事?

没有利润≠不交税。税收的计算依据不是会计上的利润,而是应纳税所得额,两者之间不能划上等号。

1.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公司没有利润,怎么会缴纳几十块钱的所得税呢?这是怎么回事?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有直接法和间接法。通常我们在算出会计利润之后,经过调整,可以得到应纳税所得额,这才是计算税收多少的依据。

为什么要调整?就是因为会计和税收的计算所用的依据是不同的,我们依据会计准则计算出利润,但是税收要依据税法,所以还得调整差异。

2. 为什么没有利润还要交税

一般来说,这很可能是纳税调整的结果

举个例子,今年会计上算出来没有利润,是亏损的,但是成本费用的**有20万没有按照规定取得,那么这些费用按照规定都不能在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交税的时候不作数,要调整。调整回去20万,正好变成盈利,再按照企业所得税税率25%一算,就可能是要交税了。

除了没有**,其他很多情形都可能会造成纳税调整。比如业务招待费,会计进了费用,而税法上只认可招待费的60%和企业收入的千分之五的较小者,所以有一部分要调整。类似的还有**费、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等。如果企业本来是亏损的,经过这些调整以后就可能是盈利的,因此,也就会需要交税了。

当然,除此之外还可能有一些时间性的差异,比如坏账准备,减值准备,会计上计入当期,税法不认,得留到以后实际发生时才能够扣除。

3. 特殊的情形

虽然现在的企业所得税大部分都是查账征收的情况,但也不排除有核定征收的可能性。如果企业的所得税是核定征收的,并且采用的是收入来核定,那么可能与成本扣除项目并不相关。这种情况下,企业取得了收入,那么可能就会需要缴纳税款。

总的来说,老板们也要认识到会计利润与税收之间的差异,除了关注利润,也关注纳税的事项,平时加强税收的管理,不交冤枉税。

没有利润,甚至发生亏损,是都有可能交企业所得税的。这个事情不但包括公司老板在内的很多人有疑问,而且也理解不了。

在企业不存在偷**和会计专业性不存在问题的情况下,发生亏损,确实存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导致这个情况的根本原因是:会计与税法对成本、费用、收入、利润等确认的口径不一致,导致存在差异,可能产生亏损企业缴纳所得税的情形。

这种口径的不一致和因不一致导致的差异,使得众多非财税专业的人不知、不了解或了解的程度不深,而产生亏损却交税的疑问。在专业人员看来,这是正常的。下面从3个方面进行简单解释:

一、会计和税法对收入确认存在差异

会计是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注重实质重于形式。比如企业的收入需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够流入企业等5个条件才可确认,但税法存在不满足这5个条件就确认收入的情况。而且,即使税法本身,***和企业所得税对收入的确认也存在差异。

会计不确认的收入,税法确认了,尽管亏损,但税法一确认,可能就盈利了。但对于业务不复杂的企业来讲,这个差异一般不明显或没有。

二、会计和税法对成本、费用的确认存在差异

上述“一”也提及了会计是全面、据实反映企业经营情况,无论有无**。而税法是以**控税,以**来确认费用。除工资等**的凭证和低于500元(需满足一定条件)的成本、费用无****认可外,其他无**的成本和费用,**不认可。企业认可**不认可,那就调整增加税法认可的利润。

这种调整,可能由亏损变为盈利,盈利后企业所得税就需要缴纳了。

举个简单例子:比如企业全面、真实反映其经营情况后,会计利润为0。企业办公租房100万,因为税负较高(综合19%左右:房产税12%、***5%或9%,还有税金及附加和印花,房主的个人所得税;房主想净额拿房租不愿承担税金),但老板为了省房租税钱19万,就没要**。这个100万在会计上是计入费用了,但由于没有**,税法不认,不认怎么办?调整出来!一调整出来,企业的利润就是100万了,企业所得税25万(企业所得税率25%;不考虑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三、即使有**,但税法上的一些标准和比例,导致和会计也有差异

这种差异有两种,一种是永久性的差异,一种是时间上的差异。

(一)永久性的差异

这个举个招待费的例子,理解这个永久性的差异:比如企业发生了100万的招待费,企业上全部进了费用,冲减了当期企业的利润。而税法只认可招待费的60%和企业收入的5/1000的较少者,假设企业收入1000万,千分之5是5万,5万低于招待费60万(100*60%),税法只认可5万的招待费,其他95万的招待费要调增利润。

**上的这种认可是不可逆的,调增了就永远调增,不可能在未来再调整回来。类似招待费的费用,还有**费、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

(二)时间性差异

也是举例理解,比如企业的坏账:在会计上对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是根据一定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冲减当期利润。而税法不认可这种计提,税法只认可实际发生的坏账。只有坏账实际发生才可以冲减利润(叫应纳税所得额更准确,这个是计税的基数。比如,你的工资10000,扣除5险1金和专项扣除后为5000,这5000就是应纳税所得额,是个税的计税基础)。

比如企业计提了坏账准备100万,企业计入费用,减少了当期的利润。而税法不认可,要调增利润100万。当企业真正发生了坏账100万的时候,由于前期企业已计入了费用,实际发生时不在计入费用。但税法认可这个坏账,在实际发生的当期,要调减企业的利润100万。

**上的这种调整是可逆的,在以后的时间可以调整回来,所以叫时间性差异。类似这种差异,比如固定资产折旧(会计上使用了加速折旧的方法,而税法认可平均折旧)。

这种时间性和永久性差异,也会导致企业亏损,而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简而言之,会计的目的是全面、准确、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而税法的目的是为了征税。

除上述情况外,如果企业所得税是核定征收的,这种情况下企业发生亏损也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在企业所得税核定的情况下,企业只要有收入,就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先根据企业的收入与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再根据企业所得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继续举例子:

A企业2021年年收入400万,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5%,那么应纳税所得额=400×5%=20万。

若按正常计算,则A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0万×企业所得税率25%);如果A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则应缴企业所得税1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0万×企业所得税率25%×20%)。

上述是收入法,如果收入不确定,也可根据成本法倒推计算。

以上的解释,我想也许了解一二了吧。

非请自来。

没有利润,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是很正常的事。因为很有可能存在一些不能税前扣除的支出,需要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纳税调整增加。

企业所得税,我们通常认为只要利润为正数才需要缴纳,其实这样理解不全面,因为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税,而并非利润。简单来说,是在利润总额基本上调整后的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如本题所述,即使利润不为正数,但一些支出,是不能据实扣除的,比如,常见的“业务招待费”,很大企业都有这项支出发生,不夸张地说,有这项支出,都要纳税调增的。公司没有利润,怎么会缴纳几十块钱的所得税呢?这是怎么回事?

本题中,企业所得税缴纳几十块钱,不知道具体是多少。咱们就按50块钱来算吧。如果利润不为正数,是缴纳了50块钱的企业所得税,显然是有近1000元的支出经过纳税调增了。没有具体的财务资料,不好分析是在哪项支出,通常都是费用居多,比如“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最多的就是“业务招待费”,“营业外支出”最常见的是就是一些行政性的罚款,罚款啊,大家都懂的,呵呵。

如果,财务报告是经一些事务所**的,十有**都会对一些费用进行调整的,呵呵。

大概就是这样了,我先闪了。

公司没有利润,但是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这种情况是有可能的。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原因在于“利润”是会计上的口径,而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可以理解为**口径上的“利润”,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源就是税会差异。所以会计上没有利润,不代表**上没有应纳税所得额。


什么是“税会差异”?

在解释这个概念之前,我先举一个例子,帮助大家理解。

案例一:

某化工厂A,在2021年因为违规排放污染物,被当地环保局罚款**币100万元。那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该做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100万
贷: 银行存款 100万

在季度预缴税款时,按照扣除了这笔营业外支出后的实际利润预缴了企业所得税。到了年终汇算清缴的时候,根据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该笔行政处罚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笔行政处罚,在会计上认为是营业外支出;而在企业所得税法不认可这笔开支,不允许扣除。

公司没有利润,怎么会缴纳几十块钱的所得税呢?这是怎么回事?这个例子就是“税会差异”的一个具体案例。通俗的说,“税会差异”就是同一笔交易或者事项,站在税法角度和站在会计角度的观点和处理方式上的差异。

为什么会产生“税会差异”?

为什么对于一些会计上认为的收入或者成本,而在税法上却看法不同呢?

因为企业会计的目标就是根据企业会计基本原则和准则,准确核算出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生产经营成果;而税法的目标是通过税收政策的手段来实现国家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根本原因在于会计的目标和税法的目标是不一样的。这么说可能有点抽象。

再举例说明:

案例二:

例如,根据财税[2018]99号,在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在税前加计扣除75%;形成无形资产的,可以按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也就是说企业发生这类开支,在会计上入账的成本或者费用当然是只有实际发生额100元,但是在企业所得税角度看来,你发生了175元的成本费用,可以扣除175的成本费用。

公司没有利润,怎么会缴纳几十块钱的所得税呢?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这样做?显而易见,就是为了让积极开展科技研发的企业少交税,少交税就可以减轻企业负担,助力这类积极搞研发的企业发展更好,实力更强,那么也有助于我国的经济朝着科技推动型的方向发展,而不是靠消耗资源、污染环境为代价。

案例一的处理也是同样的道理,企业因为污染环境被行政罚款100万元,虽然会计上如实入账了,但是企业所得税法不允许你扣除这笔开支。这也是体现了政策的导向——企业违规违法的成本,不应由国家税款来买单。

产生“税会差异”,应该如何处理?

税会差异是企业财务人员经常遇到的问题,如何处理呢?一句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处理,同样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差异的,以**处理的规定为准。

在**人员内部有一句行话,叫“调表不调账”,什么意思?就是上一句话的通俗说法。“表”是指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表,“账”是指会计的账务处理。在发生税会差异时,会计处理仍然要按照会计准则,只有申报的时候才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外的调整。

举例说明:

案例三:
企业发生一笔研发费用,尚未形成成果,发生额10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研究费用 1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万元
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按照17.5万元填入申报表相应的栏次,并不调整账务处理。

总结:所以题主的情况,没有实际利润,却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很可能就是企业发生了税法不承认的费用,例如罚款、税款滞纳金等项目。只能根据税法的规定,对会计利润进行一系列的纳税调整,按照调整后的结果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税款。

公司没有利润,缴纳了几十块钱的企业所得税,这没毛病, 因为企业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进行纳税事项调整,会计上的专业术语叫“税会差异”。这样在当年的利润表中有利润不一定要交企业所得税,利润表中没有利润不一定不交企业所得税。

什么是所得税纳税调整事项

按税收和会计规定的差异可将纳税调整事项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永久性差异是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计算口径规定不同而产生的差异,这种差异在当期产生,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后,不能在以后各期转回。这部分差异通常是费用类和损失类事项,一般情况下会计核算时已经进行了扣除,但税法不允许全部或部分在税前扣除,需要进行纳税调增处理,如罚款、税收滞纳金、业务招待费、赞助支出及和收入无关支出项等 。这就会出差会计利润表中无利润总额而要交所得税的原因了。

公司没有利润,怎么会缴纳几十块钱的所得税呢?这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进行纳税事项调整

纳税调整事项还可分为调减项和调增项,费用类的目的在鼓励或**费用类支出。鼓励类费用支出的例如研发费用支出,一般给予50%的加计扣除,用工残疾人的工资给予100%的加计扣除;除制类费用支出的例如业务招待费,这类费用的60%与收入的0.5%间取最小值。当然调增调减事项还有很多,在此不一 一列举。

所以,企业所得税纳税并不是依据会计利润表进行的,所以在账面没利润的情况下缴纳部分企业 所得税也是正常情况。

这是正规操作,没毛病,这也就是财会人员经常碰到的一个问题:税会差异。

这主要是因为会计核算利润的口径和企业所得税计算利润的口径不一致导致的,说得再简单一点就是会计算了下账,一年下来公司没挣钱,不需要交税。但是**局认为你公司挣钱了,得交税,你说你是不是得听**局的,去交税才对?
公司没有利润,怎么会缴纳几十块钱的所得税呢?这是怎么回事?

我们先说说公司会计利润是怎么计算得来的,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公司没有利润,怎么会缴纳几十块钱的所得税呢?这是怎么回事?

而**局认定的利润(税法叫应纳税所得额)是怎么得来的呢?有两种计算方法:

1.直接法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

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公司没有利润,怎么会缴纳几十块钱的所得税呢?这是怎么回事?

看到差异没?从企业会计角度去看,赚来的钱要不叫营业收入,要不就叫营业外收入,反正都算收入,但从**角度来看,企业挣来的钱是有差异的,有的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比如从事农、林、牧、渔项目所得;还有不征税收入和减半征收的项目。

还有一个重要差异就是,会计和**对一些支出的扣除是不一致的,也就是说会计认为这是企业的支出,而**局认定不算正常支出不得税前扣除。有人或许就会说了,凭啥就得按**局的口径啊,我实实在在花钱出去了还不准税前扣除,这是**局不讲道理!

还真不是这样,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假设有甲、乙两家一样规模的从事包装食品生产的两家公司,2021年的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都是120人和1000万元,甲公司2021年取得收入400万元,发生成本费用等合法支出80万元,但是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0万元,甲公司2021年度的会计利润总额为400-80-30=290万元;乙公司2021年度同样也是收入400万元,成本费用支出80万元,乙公司的会计利润就是400-80=320万元。

若**局按会计利润计算企业所得税,那么很明显,甲公司是符合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交企业所得税100×5%+190×10%=24万元,税后净利润为290-24=266万元。
公司没有利润,怎么会缴纳几十块钱的所得税呢?这是怎么回事?

而乙公司因为税前利润为320万元,不符合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应交企业所得税320×25%=80万元,税后净利润为320-80=240万元。

看出毛病没?甲、乙两家公司规模一样,收入、支出也一样,甲公司因不合法经营被罚款30万元后,反而符合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可以少交企业所得税,乙公司合法经营反而比甲公司需要多交企业所得税56万元,而有过违法经营的甲公司的净利润比乙公司反而多26万元!
公司没有利润,怎么会缴纳几十块钱的所得税呢?这是怎么回事?

这不是对违法经营的鼓励吗?这肯定不合理啊!

这就是税会差异的典型表现,因为有些支出,从会计角度来看,确实是真实发生了,但是从税法角度来看,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国家**政策是从宏观层面出发的,为了鼓励企业合法经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等,弘扬社会正义,设置了不同的税收政策,都可能导致会计核算和所得税核算不一致的情形,税会差异确实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课题。

正是因为税会差异,才导致你说的公司明明没有利润,结果却交了几十块钱的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会计和**处理是有区别的,如企业产生的坏账,这时候会计上是要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这样会减少企业利润,但是税法是不认可的,在**的时候就需要调整回来,另外想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和税法也可能产生差异等,调整的内容很多。

谢邀

你好,我是【会计考试草稿】

公司没有利润,怎么会缴纳几十块钱的所得税呢?这是怎么回事?

原因:税会差异

什么是税会差异?有***的税会差异,也有所得税的税会差异。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让财务人员苦恼的一个问题就是“所得税费用”究竟怎么计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常见的会计分录是: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假设公司所得税税率25%,缴纳50元的所得税,就是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的科目贷方发生额是50元。四种情况分析一下为什么要缴纳这50元?
公司没有利润,怎么会缴纳几十块钱的所得税呢?这是怎么回事?

一、公司没有利润,但当期有一项业务是;因延迟纳税被**局罚款200元,按照规定会计的账务处理是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冲减当期利润。但税法不允许你从当期利润中扣除,以后也不允许扣除,所以这是税会的永久性差异,需纳税调增。

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利润,但在纳税调增200元后,利润就变成了200元,所以当期应交所得税=200×25%=50,会计分录是:

借:所得税费用50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50

二、公司没有利润,但当期有一项业务是:一台设备发生了减值,会计的账务处理是计提200元的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冲减当期利润。但税法不承认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但以后期间固定资产实际发生减值时,就可以冲减利润,所以这是税会的暂时性差异,需纳税调增。

这种情况下,没有利润,但在纳税调增200元后,利润也是变成了200元,所以当期应交所得税=200×25%=50,会计分录是;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50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50

公司没有利润,怎么会缴纳几十块钱的所得税呢?这是怎么回事?

三、公司没有利润,但当期既有纳税调增的永久性差异100元,也有纳税调增的暂时性差异100元。

这种情况下,纳税调增200元后,利润还是变成了+200元,所以当期应交所得税=200×25%=50,会计分录是:

借:所得税费用25(永久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25(暂时性差异)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50

四、公司没有利润,但当期的税会差异包括纳税调增的永久性差异100元,纳税调增的暂时性差异200元,纳税调减的暂时性差异100元,纳税调减的暂时性差异比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上升。

这种情况下,没有利润,在纳税调增调减后,利润仍然变成了200元(100+200-100),所以当期应交所得税=200×25%=50,会计分录是;

借:所得税费用25

递延所得税资产5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25(纳税调减的暂时性差异)

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50

总结:学习或工作中,税会差异的处理都是财务人员必翻的一座大山,这样才能企业的降低涉税风险。

原创文章,作者:玄木霖,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iaoshou.cc/72117.html

(0)
上一篇 2021年7月14日 02:46
下一篇 2021年7月14日 02:5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