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店算代言人销量吗?
这个问题,小编认为应该分情况讨论:
一、如果是明星本人带货,那么免税店会计算代言人的销售额。
比如,某品牌请了李宇春做代言人,李宇春在机场的免税店有售卖的,那么,该品牌的官方渠道,也会计算李宇春的销量,并且,这个数据,是包括线下线上两个部分的。
二、如果是明星和商家联合,那么,商家可以单独计算代言人的销量。
比如,某个产品,是王祖蓝和王宝强一起代言,那么这个产品,王祖蓝和王宝强的销售量,都可以算到产品的整体销售量里。
三、如果,不是明星自己带货的,而是品牌方直接给艺人开店的,那这种情况,是不计入销量的。
因为这种模式,属于一种合作模式,而不是直接卖货,所以,对于品牌来说,只要保证店铺的正常经营即可。
四、如果,是明星自己开店,或者,是有其他公司,帮艺人开了很多家店铺,这些店铺,都是明星的,那么,这些店铺,是可以算作艺人的总销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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